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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到城乡药店送法 不凭处方卖处方药将处千元罚款

2014-03-21   作者:环湖晨刊    来源: 环湖晨刊   访问量:6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日前,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部门对该市城乡药店290多位经营负责人,进行为期两天的送法培训。巢湖对不凭处方随意售卖处方药的行为,最高可处以一千元的罚款。
   “任何药店不凭处方随意销售处方药,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昨日,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部门对该市城乡药店290多位经营负责人,进行为期两天的送法培训。

    昨日上午,第一批参加医药法律法规培训的100多名乡镇药店经营负责人齐聚巢城。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部门对他们进行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进一步对药品分类管理监督指导》、《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十多部相关的药品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

    培训中,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部门一位负责人提醒告诫这些药店经营负责人,药品分类管理将是今年监管工作重点,杜绝不凭处方随意售卖处方药行为。该负责人介绍说,药店若不严格按处方售卖处方药,将会给市民带来严重的生命安全威胁。为杜绝这种影响到市民生命安全的隐患,巢湖市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凭处方随意售卖处方药的行为,将根据国家出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三十八条,进行严肃处理,最高可处以一千元的罚款。

    该负责人说,此次对全市城乡药店经营人员进行医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因场地和效果原因,培训决定分两批来进行。第二天将对城内药店经营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引导他们依法经营,告诫他们若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惩处。

                                    原标题:不凭处方卖处方药将处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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