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荣成市卫生局出台关于推进医疗诚信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卫生系统将16种自然人医疗失信行为和7种社会法人医疗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管理体系。 医疗诚信是卫生系统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市卫生局将参与医疗行为的社会法人或自然人的医疗失信行为进行信息采集、整理、汇总后录入社会征信体系,通过信用惩戒,打造诚信的医疗环境,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诚信信息的采集对象为从事医疗行为的社会法人或自然人。社会法人是指公立、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私立诊所;自然人是指从事医疗行业人员。社会法人医疗失信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及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医疗失信行为主要包括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在医疗行为中,存在医德缺失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等。 对于社会法人发生医疗失信行为的,医疗诚信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惩戒,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规范化诊所申报中实行一票否决;自然人发生医疗失信行为的,将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发生医疗失信行为的自然人还将被禁止参与评先选优、职务晋升,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确定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3年内不得晋升竞聘职称;给予已聘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个等次。 为强化监督,市卫生局在社会法人或自然人进行医疗执业注册时,向其送达医疗诚信提示书、承诺书,就诊人员可对照提示书和承诺书对医疗失信行为进行监督,由市卫生局相关科室在受理医疗诚信失信行为投诉时填写《医疗诚信信息管理卡》并整理上报市征信办。同时,市卫生局将及时对涉及卫生系统的失信行为人予以通报警示和督导整改。 12万家医院招聘,60万名医生护士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