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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用药不良反应:多半药物可能导致药物热

2014-03-07   作者:生命时报    来源: 生命时报   访问量:74    在线投稿

    最近不少人感冒,小刘也“中招”了。由于平时身体不错,他感冒时很少吃药。但这次他发烧到38.5℃了,还头疼,就吃了芬必得,症状得到迅速缓解。然而一周后,他又发烧了,不过这次他没有头痛,胃口、精神状态都还不错。其实,小刘很可能是出现了药物热。

  药物热是种不良反应。由药物直接或间接作用引起的发热称为药源性发热,是药物不良反应之一。如果是******用药,发热可经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多为持续高热,常达39℃,甚至40℃以上。发热虽高,精神状态、食欲等却尚好;用退烧药效果不好。

  药物热除发热表现外,还可能有其他过敏症状。判断药物热可考虑以下几项依据:原本不发热的病,用药后出现发热;原先是发热的疾病,用药后该病的其他症状都消失,唯独发热症状依然顽固地存在或加剧;用药后除发热外,有时还伴有皮疹、黄疸、胃肠道症状等过敏反应;停药后,发热会在1—2日内消退。

  多半药物可能导致药物热。临床药理研究表明,抗生素(青霉素、红霉素等)、抗组织胺药(扑尔敏、苯海拉明等)、磺胺类药等都能引起药物热。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和布洛芬等)本身也可能引起发热,在服用后,如果出现发热症状,不能以感冒发烧处理,更不可随意用药。**每日测3次体温,同时注意有无其他过敏症状,如典型的皮疹、哮喘等。

  发生药物热在医生指导下停药。发生药物热时,在医生指导下停用可疑药物后,体温多于两天内恢复。如果能够确定引起发热的药物,则应在医生指导下换药。如果药物热伴有其他损害,应酌情使用抗过敏药、激素类药和维生素C,便于尽快康复。如果高烧持续不退且同时出现严重疼痛等症状,建议及时就医。(孙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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