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龙桥社区居民张先生最近为拿到的是快过期的药心烦。
他对花粉过敏,每到春季和秋季都要发作。前段时间,他感到不适,便到梅园路旁一家药店就诊,医生给他开了4盒药。孰知回家仔细一看,这些药的有效期均快过期了,而此药不可能每天都吃,且其它季节又不能服用,只是病情严重时才吃上几天,40片药足足可以吃上两年。
无巧不成书。张先生的父亲牙痛去医院看病,大夫开了10大瓶******,到用时一看,有效期也只有三四个月了。想找医院换一部分,因药品的特殊性,医院是不给换的,可是不换扔了又可惜。
据业内人士介绍,医生开具大药量处方,一方面是患者病情需要,方便患者不必频繁到医院,另一方面不能排除医院诊所把快要到期的药“甩”给患者。
城厢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去医院看病时,遇到******服用的“新”药,**要求医生开具较小的量先试服,以免服用不适后造成浪费;当医生开出大数量的药时,要先查看有效期,如在有效期内不能服用完,则应当立即要求更换保质期长的药品,以使自己不受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蔡冠清 宋宇虹)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