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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药店即将重新“大洗牌”

2014-02-20   作者:龙隆 覃伟生    来源: 河池日报   访问量:96    在线投稿

  2月8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日前,我市已经全面启动了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

  1月28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市城区某医药公司新开办药店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下面简称新修订药品GSP)进行了药品GSP认证。经认证该药店经营质量管理情况不符合新修订的GSP规定要求,不予发证,这也标志着我市开启了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工作。

  据悉,药品GSP全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旧版本药品GSP已实施了13年。2012年国家对药品GSP进行了重新修订,与旧版GSP相比,新版药品GSP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药品质量风险管理,建立计算机系统、实施自动检测、记录储运温湿度、完善库房安全防护措施、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标准。新版药品GSP还对药品的进、销、存、运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此外,新修订药品GSP,**的特点就是药店经营者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实施新版药品GSP最终目的是保证向用户提质量安全的药品,**限度减少药害事件的发生。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称,新修订药品GSP提高了药品流通市场的准入“门槛",新开办的药店必须要先通过GSP认证,然后才能拿到许可证。同时要求对按原旧药品GSP认证获证的药品经营企业重新认证,目前,我市900多家药店将面临重新认证。2015年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都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将不能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于去年年初,开始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GSP工作,并分批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进行新修订药品GSP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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