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公布江门市 2013 年新增和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江门市 2013 年新增变更和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公布了新增、变更和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名单。
通知提醒,参加江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在上述新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 可使用社保卡内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 此外,第二份通知则公布,江门市 2013 年新增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卫生站、江门市蓬江区贯溪门诊部等4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在上述新增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信息时报记者 梁世玲 通讯员 人社宣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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