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原科长肖某可谓生财有道,其利用自己负责稽查该区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工作便利,以出借资金收取高额利息的方式,向辖区内的药店收取贿赂;为了给自己谋取前途,又转头向局长行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处肖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
法院查明,2007年7月至2011年7月,肖某在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任职稽查科副主任科员期间,负责稽查该区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稽查工作。
2010年1月,肖某向该区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经营者许某主动提出,愿意将自己所有的人民币20万元借给许某,每月收取3%的利息。许某在自己并不需要资金的情况下,同意以肖某提出的利率标准借入上述款项,并按肖某的授意,在借据上写明出借人为肖某的妻子“刘某”。随后,肖某按照约定扣除第一个月利息后,将本金19.4万元转账给许某。
2010年,肖某共向许某收取“利息”7.2万元。2011年1月,肖某提出将出借本金增加到50万元,月利率仍为3%,借据上所署的出借人仍然是其妻的名字。至同年6月,肖某向许某共收取“利息”9万元。同年7月,肖某升任黄埔区食药局餐饮科科长,肖某将出借本金增加至80万元,同时把月利率提升至4%,在所写借据上出借人仍然是肖某的妻子“刘某”;至同年11月,肖某共收取“利息”16万元。同年12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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