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国粹之称的中医药业未来将循着法律的轨道前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局管理局长王国强今日透露,中医药法已被列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和2013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一档项目;目前,中医药法的法律草案已上报国务院。
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今天在京召开。王国强在会上说,中医药法的制定,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行业翘首期盼,目前,法律草案已上报国务院,王国强认为,要准确把握影响立法进程的关键问题,如传统中医师制度、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民族医药等,同时要处理好推进立法进程与修改完善法律草案的关系,“不要因为行业自身对具体条款的不同意见甚至争议而影响进程。"
王国强要求,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抓好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做好标准应用评价和实施推广。此外,还要强化中医药监督工作,特别是针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据透露,地方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山西修订出台发展中医药条例;内蒙古、西藏等地加强民族医药标准建设。
王国强表示,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着力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一步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着力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等改革中,研究制定鼓励提供和利用中医药的政策。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将着力推动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落实鼓励和规范社会办中医的政策;改革和完善中医医院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制度。同时,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严格中医医疗广告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秩序,探索建立中医药监督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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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研究制定鼓励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政策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16日在201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将着力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等改革中,研究制定鼓励提供和利用中医药的政策。
王国强说,深化医改四年多,中医药全面参与,在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年,将着力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一步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着力推动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落实鼓励和规范社会办中医的政策;改进中医类别医师的执业注册,允许多点执业。同时,在做好已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基础上,试点探索新项目。
“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服务的主要窗口,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处于重要而关键的位置。"王国强说,近年来,各级中医医院得到快速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淡化趋势得到遏制并扭转,但特色优势还未充分发挥,诊疗方法和手段单一且分散,管理能力和水平与医院的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
对此,王国强说,要改革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注重治疗和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服务的结合,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综合服务模式。再有,要改革和完善中医医院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制度,突出内涵质量、特色优势、临床疗效以及应急能力的要求,引导和推动中医医院持续改进。
对于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问题,王国强表示,将建立完善评价制度,改革和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国医大师"“名中医"等评选,探索建立褒奖制度,营造优秀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中医药人才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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