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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品和精神药品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第54号)

2014-01-15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访问量:178    在线投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海   关   总   署

公  告

2013年 第54号


关于*********品和精神药品
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布*********品和精神药品的海关商品编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仍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卫生计生委2013年11月11日公布的《*********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品海关商品编号.xls     

          2.精神药品海关商品编号.xls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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