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透露,修订完善后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明年3月1号起施行。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企业,将给予严罚:对五年内两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透露,修订完善后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明年3月1号起施行。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企业,将给予严罚:对五年内两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崔丽表示,收受贿赂的医务人员,也将依规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等处分。 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