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开展会期间,看到一篇来自温州种植牙的报道,很震惊。这是虽然是个案,但应该引起我们牙医的警觉。我觉得应该有责任来写篇此事件个人看法的文章,由于北京回来后的事情颇多,现将此文章写出让大家一起来分享交流。 医疗是个风险性很高的工作,很多人开玩笑说,“医生一脚在医院,另一脚在法院”。虽说是句调侃的话,从社会现象来看,还是具有某种意义。医生是治病的人,同人打交道是非常复杂的工作,每个人都不同,有男人、女人,有高、矮,有胖、瘦,有老人、成人、小孩,还有很多很多不同的特征。世界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因此医生不能机械为病人看病,应该因人施治。曾经,医生是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白衣天使、人类的守护神、等等这些美誉,可在如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下降,在利益面前,医生如何面对病人,则是医生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人存在着很多的不同,牙齿在口腔内,每个都不同,可见工作的复杂和难度,尤其是没有牙,要无中生有“造牙”,则更难。 大多数人都认为,口腔科是比较安全的,没有太多风险,看牙是很简单的事情,总不可能会造成“死人的事件”。真实的事情,是这样的吗?我看到很多报道,有拔牙出人命的,还有取模出人命的,等等。由于很多人都是这样理解牙科的治疗******安全性,在就医过程中,放松很多的警惕,很多的个人医疗信息,未能及时提供给牙医。有些牙医对病人的全身情况也缺乏了解的意识,或者是在这个方面的知识缺乏。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就容易出现一些意外。出现了医疗意外,这对于医院、诊所、医生、病人都是非常不好的结局。医院和诊所在名誉上受很大的影响,还得花费人力和物力来妥善处理此事,对于医生则是很大的打击,会影响今后的执业,还可能造成心理负担,丧失一些工作自信心,对于病人则是更大的不公,花钱是一个方面,原来的生活受到一些影响,造成一定的不便。 温州的这个事情,发生在一家公立医院,其抗风险的能力还是比较强些。若发生在一个口腔诊所,那影响就大了。且不说高额的赔偿费用,单单名誉上的影响就够牙医老板们伤脑筋的。很多的诊所可能全部的家当算起来,还不足22万,出这个事情,后面牙医的生活可以想象的。在临床工作中,我们除了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外,对病人更细心,更关爱一些,还是很有必要,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发展信息。粗枝大叶,没有责任心的牙医,是很容易出现诊疗过程中的问题。医生在接诊过程中的沟通是非常重要,尽量让病人了解整个诊疗过程和可能发生结果,并且他本人愿意承担这些结果。病人同意后,并签署一定的记录,再开始实施诊疗。这一切都是为了防范医疗中的风险。 除此之外,我们对于一些成功的诊疗,要说说可能是运气好些。工作中,并没有碰到太难的问题而已,感谢老天的运气。医生越做到后面,胆子越小,因为他看到太多太多血的教训,明白在诊疗过程中,很多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有些刚刚出道的年轻医生,“初生牛犊不怕虎”,什么事情都敢干。更有甚至者,比如说只有执业助理医师很“牛气”,什么是事情都敢干,关键是他还否定以前医生的一些临床实际经验,对一些老医生的想法和建议不屑一顾,最后倒霉的可能不仅仅是病人。我们周围有很多经验丰富的医生,对于年轻医生的一些做法,可能有时会提醒,但更多的老医生是等着看你的笑话。对于年轻医生的胆量,我一直很敬佩。人更重要的是谦虚,虚心,病人的利益永远是最高。有病人的利益后才有医生的利益。 此次,在北京展会上,口腔医疗责任保险已经出现,这是一个很好保障病人和医生、诊所的产品。发达的医疗体系和发达的保险系统是息息相关的。世界牙科论坛的这个口腔医疗责任险是从美国引进,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能成为牙医的工作“保护伞”,为牙医降低工作中的风险,也为病人利益的实现成为可能。 温州男子种牙偏瘫手术台上医院赔偿22万 作者:袁爽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温州的吴先生去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种牙,却不料手术后竟失语、偏瘫,于是他把医院告上了法院。近日,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忽略了吴先生具有潜在高血压病,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一审判决该医院赔偿吴先生22多万元。 据了解,今年吴先生50岁。2006年6月,他到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门诊拔了几颗坏牙。到10月份,他又到该医院做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生化等检查,准备进行牙种植手术。同年12月14日下午,该院医生对吴先生实施牙种植手术。手术后,吴先生却出现失语,右侧偏瘫。于是,他被转至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治疗。CT检查显示,其为脑出血。后来,又到外地多家医院治疗。去年1月开始,吴先生在市中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虽经治疗,但吴的病情并没有根本性康复,仍存在智力下降、部分身体机能障碍,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吴先生认为,此次脑出血、偏瘫是种牙手术造成的,医院存在重大过失,应赔偿自己78万多元,于是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医院方辩称,在手术前,医生就曾详细询问了吴先生的病史,当时吴否认有高血压等疾病史,并在病历上签名确认。手术当天,医生再次询问其病史,且进行了相关体检,未发现血压高等牙种植的禁忌症。所以不应该负责任。 但温州市医学会经过鉴定,确定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对吴的诊疗病例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在进行种植牙手术时,忽略了吴先生具有潜在原发性高血压病,在手术前、手术中都未对患者作血压测量并记录。另外,在尚未明确吴先生是否存在高血压的情况下,对其使用了*********物“必兰”,而手术创伤、术中精神紧张和“必兰”药物的使用,都是其脑出血的诱发因素,因此,医院存在医疗过失,应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在确定医院的赔偿范围时,考虑到院方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次要责任及其手术前未对吴先生作血压测量属重大过失的情况,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即19万余元,另精神抚慰金3万元。。 2万家牙科招聘,6万名牙医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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