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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卖药”有新规

2013-11-05   作者:冯剑秋 张燕    来源: 中安在线   访问量:108    在线投稿

    六安新闻网讯 近日,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六安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对六安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变更和换发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此《规定》明确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申领、变更和换发的人员资质、营业场所、设施设备的条件;明确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申领、变更和换发的程序。在制定申领程序中,为方便相对人,积极与工商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先发给相对人药品零售企业试营业许可批件,相对人在取得试营业许可批件后,试营业的一个月内申请进行GSP认证,故《规定》明确了GSP认证申请所需材料和程序。市局对企业进行GSP认证即药品经营许可现场检查,GSP认证通过后,市局同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推进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规定》还明确了市、县局监管职责;制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以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冯剑秋 张燕)

作者:冯剑秋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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