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药品经营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有哪些要求?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批发企业要建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采购台账,台账应符合GSP规范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要建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档案,严格审核客户资质,加强票据管理,落实出库复核以及流向追踪管理,严禁使用现金进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交易。对一次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50件以上的,应及时报告。
零售药店:要建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采购台账,台账应符合GSP规范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要建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零售台账,专册登记相关信息。零售台账要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报告;要设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专柜,严禁开架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本店销售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目录;要严格凭身份证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并查验登记其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 (不含30mg)的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上述药品。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以上内容来自: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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