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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零售药店须达新国标

2014-03-14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访问量:121    在线投稿

    本报讯 (宗 樾)市内6区零售药店经营面积要达到80平方米以上,如果经营中药饮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的独立营业区域,同时要备有40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这是天津市新制定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暂行)中的规定。

    据悉,从今年6月1日起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正式施行,天津市根据该规范修订了评定标准。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都必须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否则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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