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左玉增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沟通部与协作部总监 医药代表没有统一的准入和管理制度 导致素质参差不齐 1. 搜狐健康:首先请您谈一下现在我们国家医药代表的现状,我们了解到在医药代表刚进入中国的时候,他们可以说是半个医院科室专家,备受医生尊敬。那么现在的医药代表又是什么情况呢?和过去又有什么不同? 左玉增: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随着改革开放,大型跨国制药企业进入中国,这些企业在上市新药品满足病人需求,实施GMP保证药品质量的同时,也引入了“医药代表”制度。这些企业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设置、招聘、培训“医药代表”并开展工作。那时,“医药代表”得到医院和医生的广泛认可和欢迎,真正成为医生和制药企业之间的桥梁。近20年来,随着国内制药企业也相继设置和招聘“医药代表”,中国的整个“医药代表”队伍逐渐发展壮大,对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临床医生药学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不必讳言的是,因为有些“医药代表”专业素质较差,有些在药品推广中有不规范行为,导致了“医药代表”在公众中的形象不佳。因此,“医药代表”的专业素质亟需进一步提高,药品推广行为必须规范。 2. 搜狐健康:是什么原因导致医药代表产生了这样的变化? 左玉增:由于医药代表还未被国家列为一个正式职业,没有统一的准入和管理制度,导致医药代表的职业标准和功能定位模糊不清。医药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另外,各制药企业对所聘请医药代表的药品推广行为也有不同要求。这些都导致医药代表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借工作之便推广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参与商业贿赂,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和干扰医生用药等,造成不良影响。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院教授李大魁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医药代表纳入职业化管理的建议》,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尽快将医药代表作为一个新职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建立准入、注册、持证上岗制度,明确医药代表职业定义、职责范围、准入标准、行为规范、权益保护等,将医药代表纳入职业化管理。
一个合格的医药代表:掌握医学和药学 遵守药品推广行为准则 3. 搜狐健康:在我们国家,什么样的人可以做医药代表,有哪些门槛?对于这个职业有没有相关的职业规范。RDPAC于1999年在会员公司中推广“药品推广行为准则”,目前这个准则覆盖到了多少的医药代表? 左玉增:一个合格的“医药代表”,至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掌握医学和药学,尤其是新药的知识;二是深刻理解和掌握药品推广行为准则,遵守高标准的道德操守。 在大多数国家,制药行业都采用“药品推广行为准则”来规范和约束“医药代表”的行为。大部分国家的准则是基于“国际制药企业和协会联合会(IFPMA)”《药品推广行为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于1999年率先在其会员公司中推广“药品推广行为准则”, 规范药品推广行为。到目前为止,已经进行了三次修订和更新。会员公司绝大多数的“医药代表”能依据准则规范自己的药品推广行为。 2006年7月,在政府尚没有统一的“医药代表资格认证”体系的情况之下,RDPAC率先在会员公司正式实施“医药代表资格内部认证”项目,希望通过RDPAC内部的认证实践,在编写教材、开展培训、建立题库、组织考试、颁发证书、继续教育等各个方面积累经验,为整个制药行业未来可能实行的“医药代表”准入制度,提供一个可行的选择。 “医药代表专业培训”项目是由“医药代表资格认证”项目在2008年7月改名而来。2012年RDPAC要求医药代表******获得的“医药代表专业培训”MRC证书有效期为5年,在证书失效前6个月,必须通过MRC2的学习和考试,完成证书再注册。MRC2采用网络在线学习和考试的形式,内容包括《药品推广行为准则》、《药品推广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药物警戒》及《临床药理学》。截至2013年8月底,已考试62,554人次,通过考试的代表达到46,735人。 4. 搜狐健康:葛兰素史克事件对医药代表行业有什么影响?事件发生之后我们国家有没有出台相应的新政策来规范药代职业? 左玉增:该事件使个别企业、个别医药代表在推广活动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成为焦点,对该职业的形象带来了一定程度地负面影响。我们希望希望协助相关部门在医药代表、学术会议、赞助活动、临床试验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法律法规以更好地规范各类推广活动,确保医药代表更好地发挥他应有的价值。
国外医药代表大多受专业培训 有很高的社会价值 5. 搜狐健康:国外的医药代表是怎样的?在行业情况和政策方面,和我们国家有什么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吗? 左玉增:在国际上,“医药代表”已经有近40年历史。作为传递药品安全使用信息的桥梁,“医药代表”扮演着双重的角色:“医药代表”不仅给医疗专业人员传递药品知识,而且还收集临床药品安全信息,反馈给药品研制开发企业,为下一步改进或研发新的药品提供宝贵线索。国际上的研究表明,原研发制药企业通过“医药代表”收集情况,“医药代表”是主要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者。受过专业培训、行为规范、尽职尽责的“医药代表”,对患者、医生、制药企业乃至整个社会都具有很高的价值。 “医药代表资格认证” 制度早就存在于在许多国家。 英国、法国、意大利、美国、日本、菲律宾、印尼、新加坡、印尼,以及中国的台湾和香港地区,虽然英文名字不完全一样,但都建立了类似“医药代表资格认证”的制度,有的历史还较长,认证体系也较为完善。但是在中国,医药代表还不是一个被国家承认的正式职业。
未来的医药代表应该是专业尽职的 建立企业与医务人员的沟通桥梁 6. 搜狐健康:您对未来的医药代表有什么愿想?或者说您觉得未来的医药代表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 左玉增:“医药代表”作为一个职业,在发达国家被广泛认可和接受。在中国,我们同样希望医药代表能够充分体现行业价值,被行业和公众认可,将医学及药品信息,尤其是将新药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给医务人员,协助他们合理有效使用药物,介绍和推广企业生产的医药产品,建立企业与医务人员的沟通桥梁,并收集药品临床使用情况,特别是不良反应,反馈给生产企业或汇报相关管理部门的人员。 同时,我们也期待医药代表能够最终作为一个新的职业序列,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进行职业化正规管理,我们坚信患者、医生、制药行业以及整个社会均将获益于此。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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