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林先生到鼓楼区一家口腔门诊部看牙,在医生的建议下,他做了全口烤瓷牙修复手术。不料手术后,他的14颗健康牙全变坏了。为此,他把这家门诊部和医生告上了法庭。
事情还得从2006年10月份说起。林先生一颗牙齿的光固化填充物脱落,便来到鼓楼区某口腔门诊部就诊。接诊的陈某建议他做全口烤瓷牙修复手术。在随后的手术中,陈某对林先生的口腔实行局部麻醉,将林先生上排的14颗牙齿钻开取髓。术后,陈某收了林先生300元定金。 林先生说,手术当天就出现牙疼等异常情况,还发现两颗牙齿牙龈发黑,可陈某说这是手术后的正常现象。几天后,林先生去大医院就诊,才知道自己健康的牙齿全变坏了。随后,林先生把门诊部和陈某告上了法庭,索赔十几万元。 审理中,陈某认为,手术是征得林先生的同意才进行的,而且在手术过程中及手术后,他一再强调林先生需48小时内到门诊部换药,可林先生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来换药治疗,所以才影响了治疗效果。他的行为本身没有任何过失。此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一直未能提供“医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 同时,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林先生的伤残等级进行评定。鉴定机构认为,林先生到门诊部进行牙齿填补术,工作人员局部麻醉后将14颗牙齿逐颗开髓,造成健康牙齿被破坏,呈医源性死髓牙,上述损伤的后遗症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等级七级伤残。 鼓楼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陈某没有行医和执业资格即为林先生实施手术,陈某和门诊部有共同过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属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参照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确定伤残等级,林先生的伤残等级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陈某和门诊部应共同赔偿林先生3万多元,并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日前,福州市中院维持原判。 2万家牙科招聘,6万名牙医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