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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病例系列谈(3),尽量不做连冠修复

2013-08-23   作者:沈阳牙医严明      访问量:555    在线投稿

    去年我处理了一例2000年治疗的一个患者。患者当初治疗时14残根,条件不佳,勉强保留;15为死髓牙条件好。那时在治疗的全面性上的认识有偏差,为了能够取得良好固位,将14、15连冠修复。

患者来诊时主诉牙痛,检查发现14牙龈红肿,探针探瓷冠边缘有较大间隙,冠内有较多食物残渣,根面完全在龈下,14瓷冠感觉松动,15固位良好,X片显示14根较短已经无保留价值,与患者交流后分解连冠,拔除14,患者同意。常规处置,三个月后复诊重新行13、14、15烤瓷桥修复,完成全部治疗。

    在残根、残冠的冠修复中我是比较反对将相邻的两个牙冠做成连冠的,尤其是其中一个牙的牙根状态较差固位力不足,为了辅助固位将邻牙做成冠再形成连冠。更不能为了勉强保留的患牙将无问题的牙制备与患牙形成连冠修复。

    因为一旦这样做,条件差的牙失败,医生比较难处理。这种观念的形成是在大量失败的病例中总结出来的。这样的制作,虽然暂时取得了良好固位,但是由于条件差的牙往往因各种原因基牙先于冠修复体失败,这样常常累及到两个连冠修复体一同失败。如果有些患者耐受力强点,没有在单一修复体失败时及时取下连冠而一直使用下去,这样实际上就是一种一带一的单端固定修复体,时间常了会累及另一基牙甚至造成松动脱落。

    我以前也强调过这样的观点,上述病例就是一个反面例证。虽然患者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没有对医生产生任何疑问,一直认为这样的治疗结果是正常的。

    作者反思,我还是认为我当初的设计有问题,如果当初就选择拔除免强保留的残根,直接行固定义齿修复,这样会避免患者再二次修复,不但减少患者看牙的痛苦,而且患者实际支出是节省的。

    而对于一些边缘病例,向患者交待清楚情况让患者自己决定,如果保也是单冠修复,风险患者自己承担,失败后再选择其他修复方案。医生在临床治疗中时刻保持大局观,微创观,让医生的治疗设计经的起时间的考验。



14、15分解后状态

13、14、15烤瓷桥修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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