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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医院未告知怀孕风险 赔患者住院费两万

2013-07-09      来源: 东方网   访问量:36    在线投稿

  婴儿出生两小时


  因溶血症险丧命


  8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李兵(化名)一家租住的汉口百步亭附近一私房内看到,李妻正在哄出生5个月的儿子午睡,其4岁半的大女儿在一旁玩耍。


  “儿子现在已经很健康,可刚出生那会,差点把我们吓死!”李兵向记者回忆,今年2月13日下午4时许,李兵在汉口一家医院产房外守候正在生产的妻子,听说生下个胖儿子,且一切正常他很高兴。不料两小时后,李兵突然被医院告知,儿子因黄疸值太高,急需转院治疗。孩子被紧急送至武汉市儿童医院抢救,被确诊为“溶血症”。随后,儿童医院给孩子施行换血手术,向其体内输了400毫升血。20天后,医院再次输了200毫升血,儿子这才转危为安。“之前医院孕检不是挺正常的吗?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李兵对儿子的历险耿耿于怀。


  此前夫妻做孕检


  不知怀孕有风险


  李兵告诉记者,他和妻子都是来自重庆农村,在武汉打工4年多,顺产生下大女儿后,妻子曾三次怀孕流产。去年7月6日,32岁的妻子经检查再次怀孕达40天,李兵不放心,带着妻子到汉口这家医院接受妇幼保健护理、治疗,夫妻俩都作了血型检测,结果显示:妻子为O型阴性血(俗称熊猫血),李兵为A型阳性血。


  从生殖学角度讲,该检测结果其实表明,这对夫妻俩的血型不合,不适宜怀孕生产,有风险。


  “你当时知不知道,我儿子有可能会得溶血症?”在这场生孩子的波折过后,李兵曾找到当时作怀孕保健的主治医生质问。医生答复曾向其告知风险,但李兵坚持认为从没听到过这一告知,医生被缠得不耐烦了最后甩出一句话:“你又没有录音,怎么能证明我没有向你告知?”


  这句话,一时还真把李兵震住了。


  未尽到告知义务


  医院赔偿住院费


  李兵仔细琢磨后,认为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医生未告知怀孕风险,但从另一角度看,医院方同样也没有证据证实曾告知过风险啊,而且这样的证据应该由医院方提供。


  为讨个说法,李兵找到律师熊高杰。在熊律师看来,医院在对李兵夫妻做血型检查后,应该预测到怀上的孩子有患“溶血症”的风险,但却没有向患者告知,这是违反医疗常规,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此外,法律对医学上的院方“告知义务”有特殊规定,要求是书面告知(如在病历中注明)为原则,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可以口头告知。而李兵的这种情形显然属书面告知,但其病历上毫无显示,因此不能算作医院履行了告知义务。


  经过多次交涉,医院最终承认自己存在过错。李兵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和解协议,今年5月底双方达成和解,由院方赔偿李兵儿子的全部住院费用2.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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