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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严禁网上出售医疗器材 网拍隐形眼镜可判刑

2007-08-27        访问量:270    在线投稿

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云鹏 选稿:钱程灿

  东方网8月27日消息: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在台湾,网上拍卖商品看似百无禁忌,事实上并非如此,特别是“包山包海”的医疗器材更是禁忌,有人因此被重罚10万元(新台币,下同),甚至有人因此被判刑。

  报道说,小林去年参加股东会,拿到腕表型血压计赠品,因小林没高血压,用几次后上网拍卖,上架两天后,竟收到拍卖网站通知指“腕表型血压计属于医疗器材,不得于拍卖网站贩卖”,他因此被停权。

  小林研究了该拍卖网站的会员须知才发现,台当局“卫生署”依据“药事法”,认为“非药商不得为药物广告”;不能卖肠胃药、壮阳药很正常,而医疗器材也不能卖。更让人跌破眼镜的是,“医疗器材”的范围包山包海,出乎一般人的认知,很容易不小心就误触了。

  这包括:隐形眼镜、体温计、体脂计、耳温枪、护具、轮椅,一般人到便利商店就买得到的保险套、酸痛贴布、OK绷、卫生棉条,居然也都是“医疗器材”。一位网友也在问,人难免会受伤需要用到拐杖,用二手的就可以了,“拐杖也是医疗器材?”

  台湾露天拍卖交易安全部主任陈韵淑表示,在所有违规商品当中,医疗器材与烟酒是网友最常犯的无心之过,许多网友不知道血压计是医疗器材,拿到网站上贩卖,被当局抓到一罚就是10万元罚款;有些商品因从海外买回,并没获台湾卫生主管机关贩卖许可,一旦被发现还有刑责问题,她说,先前有位网友,平行输入韩国“娃娃隐形眼镜”,就被被判4个月徒刑。

  对于台当局“卫生署”的做法,台媒分析指出,网拍越来越普及,虚拟网络的交易也日益成为主流,但当局对于这个新兴的交易模式,仍不改以“防堵”为手段的管理模式,在对网拍课征营业税的同时,对“药事法”等相关“法令”僵化规定,也不对外倡导医疗器材定义,等于是不教而罚、入人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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