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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5岁的“黑大夫”付某,几年前来到合肥蜀山区井岗镇开了一家私人诊所。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他曾先后三次受到行政处罚,并被法院判处管制与罚款。然而,他依旧不知悔改,继续非法行医。2012年10月,他因涉嫌犯非法行医罪被检察机关再次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5年3月开始,付某便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和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一个城中村附近开设“付医生”诊所,对外开展“黑大夫”行医生涯。 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他先后于2009年8月、2011年7月、2012年7月三次受到合肥市蜀山区卫生局行政处罚。2012年7月,付某又因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蜀山法院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虽经卫生部门三次停业和法院判处管制罚款的处罚,付某仍毫不收敛,继续开办诊所,进行诊疗活动。2012年10月公安机关在“付医生”诊所将其抓获,并查扣部分医疗器械。 法院认为,付某属无证行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依法判决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与前罪尚未执行的管制二个月零十六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12万家医院招聘,60万名医生护士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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