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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采购仍需市场化

2013-01-28      来源: 医药观察家   访问量:21    在线投稿

招标的目标本应该是通过规模效应降低药品的采购价格,但是强制要求医院执行以中标价顺加15%作为零售价的差价率管制政策遏制了正常的价格竞争,医院采购药品价格越高获利越多,而不是采购价格越低获利越多,这是一个扭曲的机制,企业必然会进行回扣、返利等违法的竞争。而药品零差率和顺加15%的差价率管制本质上一样,且更为极端。

事实上,如今的量价挂钩只是一个概念。政府作为招标主体却不是真正的采购主体,不仅没有动力去采购,更没有动力降价。而医院是真正的使用者、付款者,却没有自主采购权。现在的招标主体既不用药、也不付款,怎么量价挂钩?

十几年药品招标的实践结果与政策初衷背道而驰,而且制造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定价、招标、采购过程中巨大的利益让利益链上的相关者乐此不疲,欲罢不能。目前招标的实质是在发改委制定的国家最高零售价下的省级二次限价,并给药品生产企业设了一个进入门槛。而且这个门槛对于不同企业还高低不平,价格越高,门槛越低。十几年药品招标实践证明调整招标规则无济于事,唯有放开市场竞争,能够经得起市场检验的才是好的。

而政府应该承担的职责是——进行药品最高零售价管控,以及药品质量、医疗行为管控。具体而言,政府只需合理确定药品最高零售价,严厉打击医院及企业违规行为,并完善相关法规,对违法者依法处罚。此外,至于如何更好地推进付费机制改革,笔者认为,只有通过竞争让药品采购价接近真实底价,改革才能顺利推进,进而减少浪费。现在的问题是相关部门该履行的责任没有做好,却把手伸向了市场,夺走医院的药品采购权,成为医院的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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