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妊娠时限异常 早产: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足周间分娩。 足月产:妊娠满37周到不满42足周间分娩。 过期产:妊娠满42周及其后分娩。 流产:凡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 早期流产:流产发生于妊娠12周以前者。主要原因是遗传基因缺陷 晚期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到不足28周者。 流产的主要症状:停经、腹痛及阴道出血。 先兆流产特点:停经后先出现少量阴道流血,量比月经少,有时伴有轻微下腹痛,腰痛、腰坠。诊断:妊娠试验(+)激素测定、B超内见宫胚囊或胎体反射、胎心博动。处理:保胎。 难免流产症状:阴道流血量增多,阵发性腹痛加重。诊断:妊娠试验(-),B超见胎心、胎动可能消失。处理:清宫。 不全流产症状:妊娠产物已部分排出体外,没有部分残留于宫内,致使阴道出血持续不止,严重时可引起出血性休克,下腹痛减轻。处理:清宫。 流产分类:先兆流产、难免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稽留流产、习惯流产。 习惯性流产最常见的原因是:子宫颈内口松弛 稽留流产的处理A 刮宫前先作凝血功能检查,防术时因血凝障碍而大出血B 刮宫前必须先用雌激素以提高子宫肌肉对催产素的敏感性C 刮宫前作好备血,输液准备E 过期流产胎盘机化术中谨防穿孔
12万家医院招聘,60万名医生护士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康强药师网无关。康强药师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