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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当过医生 没做皮试就输液治死人

2012-12-04      来源: 东北新闻网   访问量:145    在线投稿

    30多岁的女子邹某是黑龙江克山县人。邹某是学医的,有中专学历,谁都知道,卫生部门对行医有严格规定,这不,2003年10月,邹某得到黑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5年。

  当地农村缺医少药,确实也需要这种低学历的乡村医生。可这个邹某不安分,到大连来了。来就来了吧,你干点啥不行,她在金州一家私人药房非法行医,为啥说她非法行医,医药管理相当严格,她既没有变更注册地,也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何况,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也过期了,就这么一个状况,就敢在药房给人看病,钱那么好挣吗?

  老百姓自然不懂,今年2月15日,应一位女士请求,邹某来到该女士家看病。诊治一番,邹某决定为她配药输液,啥药?“头孢哌酮舒巴坦”,这药是抗生素类药。凡是正规医院医生,要先问是不是有过敏史,然后再做皮试,邹某好歹搞过医,这点咋不明白呢?她没做过敏皮试,药液就给该女士输进去了。

  输液刚几分钟,该女士出现不良反应,邹某赶紧为她配用肾上腺药物。该女士儿子挂120急救,急救车把该女士送到当地医院治疗。

  3月2日,看着该女士情况不好,将她转送到大医附属一院。结果4月16日,该女士治疗无效死亡。这责任要查清楚,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该女士系因静脉注射头孢哌酮舒巴坦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出现过敏性休克,继发肺、心、脑、肝等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原因清楚了,警方一个电话传唤,邹某投案自首。邹某赔了死者亲属38.9万余元,得到谅解。

  法院定罪,邹某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自首,从轻处罚。

  结果邹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

  编辑点评人们常说医者仁心,可是一个半吊子医生,连最基本的医学常识都不懂,就敢给人看病,这不成了草菅人命吗?

  如今,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对其进行定罪,可是我们试想一下,假如她的行医资格没有过期,发生了这样的悲剧,不是更让人惶恐吗?

  我们还很想知道,如此专业素质的人,究竟是怎样在几年前取得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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