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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长沙市启动了第一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计划,参加医疗互助计划的在职职工最高可享5万元补助金。这对于缓解患病住院职工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高造成的经济困难,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长沙市总工会介绍,凡已参加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办理了“芙蓉卡·工会服务卡"的在职职工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团体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计划。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计划采取团体会员制,互助周期为一年,第一期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第一期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50元,每人限缴一份。互助金可由职工个人缴纳或单位出资为职工缴纳,也可由单位、工会和职工共同出资缴纳。 据悉,长沙市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如果发生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各种补助(如公务员补助等)结算支付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费用)可按分段计算的办法获得医疗互助补助金。 长沙市总工会负责人表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金遵循收支平衡、持续发展的原则,互助资金的来源除了会员或单位交纳的互助金外,长沙市总工会还将通过争取政府和上级部门补助,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工会经费和帮扶资金补助等方式筹措。 12万家医院招聘,60万名医生护士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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