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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治疗后成偏瘫医院有过失被判赔

2012-10-08      来源: 京华时报   访问量:19    在线投稿

    肢体活动不便的王先生到医院治疗后最终偏瘫,医院被认定存在医疗过失。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医院赔偿王先生3.8万余元。

  2009年9月4日,王先生因头晕、左侧肢体活动不便,到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陈旧性脑梗塞,医院给予改善脑循环、抗血小板聚集等药物治疗。其间,王先生曾多次出现TIA发作,表现为左侧肢体力弱等。当月11日,他出现左侧肢体偏瘫,症状逐渐加重;14日经检查提示,脑干梗塞,脑内多发缺血灶。

  后王先生起诉,称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医院在对王先生治疗期间,存在“未用抗凝类药物,未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等过失行为,判决王先生获赔3.8万余元。王先生不满判决,提出上诉,市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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