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南早报 每人每月4.4元赔付最高限额16万 中国金融大典 厦门市第二轮补充医疗保险昨日上午正式启动,今后三年,已经参加了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一旦发生了超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将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最高是16万元。 根据劳动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协议,从今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保险公司将为厦门市近60万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承保。在每个医保年度里,也就是每年的7月1日到第二年的6月30日,参保人员一旦发生了超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个人只要自付10%,剩下的90%由保险公司赔付,赔付的最高限额是16万元。 1997年7月,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伊始,厦门市就在全国首创了厦门市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其目的是解决厦门市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由厦门市社保中心作为投保人为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向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参保职工发生超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最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90%,个人自付10%。原来,每人每月只要交纳2元,每年度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5万元。 目前,厦门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需要额外缴费,每人每月4.4元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无须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另外缴纳,而是由个人账户支付3元,统筹基金支付1.4元。 补充医疗保险具有保费低、保障水平高、抗风险能力强等特点,从其开始实施至今的10年来,共有53万多人参保、8000多人次受益,赔付金额达1.2亿元,基本解决了重病和大病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也对防止职工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保证居民生活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制度推出后,省内外许多统筹地区也借鉴采纳了这种办法,业内称之为“厦门模式”。 厦门市第二轮补充医疗保险昨日上午正式启动,今后三年,已经参加了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一旦发生了超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将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最高是16万元。 根据劳动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协议,从今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保险公司将为厦门市近60万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承保。在每个医保年度里,也就是每年的7月1日到第二年的6月30日,参保人员一旦发生了超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个人只要自付10%,剩下的90%由保险公司赔付,赔付的最高限额是16万元。 1997年7月,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伊始,厦门市就在全国首创了厦门市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其目的是解决厦门市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由厦门市社保中心作为投保人为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向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参保职工发生超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最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90%,个人自付10%。原来,每人每月只要交纳2元,每年度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5万元。 目前,厦门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需要额外缴费,每人每月4.4元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无须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另外缴纳,而是由个人账户支付3元,统筹基金支付1.4元。 补充医疗保险具有保费低、保障水平高、抗风险能力强等特点,从其开始实施至今的10年来,共有53万多人参保、8000多人次受益,赔付金额达1.2亿元,基本解决了重病和大病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也对防止职工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保证居民生活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制度推出后,省内外许多统筹地区也借鉴采纳了这种办法,业内称之为“厦门模式”。 2万家牙科招聘,6万名牙医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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