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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虽然有医师资格证书,但未经相关机构审批,自行开办黑诊所,将患者丁某的心脏病错诊为胃病,致其延误治疗死亡。昨天,房山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处罚金1万元,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29239元。 法院查明,2004年12月,李某取得了河南省卫生厅颁发的临床助理医师资格证书,2006年3月取得了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西华县某卫生院,执业范围是内科。2010年3月起,李某在房山区长阳镇某工地宿舍开办了一家诊所,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她也未将行医注册变更到北京。 同年5月14日晚6时许,民工丁某肚子痛到诊所就医。李某诊断为胃病,给丁某打了一针止痛剂,并开了口服胃药,就让丁某离去。当晚8时,丁某突然昏迷,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死亡。经鉴定,丁某是因为冠心病引发的心肌梗塞死亡。鉴定机构认为,李某误诊、误治的行为与丁某死亡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李某应负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李某非法行医,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鉴于其对丁某的死亡负次要责任,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 12万家医院招聘,60万名医生护士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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