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卫生、民政、财政和发展改革4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试点工作的意见》,将救治病种扩大到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等16种重大疾病。
《意见》规定,重大疾病救治实行按病种付费,患者在二级定点救治医院就医新农合按定额标准的75%补偿;在三级定点救治医院就医新农合按定额标准的70%补偿。对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由医疗救助按定额标准的20%给予救助。今年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病种范围,在全省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16类疾病救治试点工作。
《意见》要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救治工作,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制订救治工作方案,确定定点救治医院,并加强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救助政策,支付定点救治医院已垫付费用;财政部门负责研究相关补助政策,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重大疾病救治试点工作纳入医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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