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蒋某因牙疼到赵某的小诊所输液,没想到因此丢了性命。经查,赵某所经营的诊所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赵某本人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其行为涉嫌非法行医。赵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近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赵某是社旗县人,初中毕业后上了卫校,曾经跟着父亲在老家干过诊所,2011年来郑州高皇寨村开诊所至今。 今年3月23日晚上7时左右,蒋某因牙疼到赵某所在的诊所就医,赵某就给他开了一瓶液体,用的是0.9%的氧化钠250毫升一瓶,里面加了1克的头孢曲松三支,5毫克的地塞米松一支,加好药之后赵某就给蒋某扎上了针。过了几分钟,蒋某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心里难受。因为之前赵某在诊所里抽烟了,他以为蒋某是被烟味呛着了,就让蒋某搬到诊所门口输液,但是蒋某还说难受,并且倒在了地上。赵某立刻拔掉蒋某身上的针进行抢救,诊所里看病的人也拨打了120,但是蒋某仍然没有被抢救过来。 后经法医鉴定,蒋某是在静脉滴注过程中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引起急性过敏性休克死亡。蒋某的死亡给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了沉痛打击,也使整个家庭陷入绝境。据悉,赵某除被公诉外,蒋某的家人也对赵某提起了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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