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实施。为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尊重并保证患者及其亲属享有病情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在诊疗过程中,对以下侵入性的检查、有创检查及实施治疗项目时必须取得患者及其亲属的知情同意,并履行书面的知情同意手续,应由患者及其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或患者指定的被委托人知情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操作。操作者(手术者)必须在操作前亲自与患者本人或其亲属详细交代病情、实施检查治疗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等情况,不得安排他人代替完成。 一、 口内: 1. 开髓及根管治疗 2. 龋齿充填 3. 牙齿美白术 二、 牙周 1. 洁牙 2. 根尖周翻办刮治 3. 翻办深刮 三、 修复 1. 不良修复物拆除 2. 冠修复物拆除、破坏 3. 冠修复 4. 因美容而做的牙体修复 5. 贵金属冠修复 四、口外 1. 口腔常规局部侵润及阻滞麻醉 2. 常规拔牙 3. 种植术 4. GBR植骨术 五、 正畸:正畸治疗 六、 其它手术项目 2万家牙科招聘,6万名牙医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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