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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2012-06-19   作者:刘佳    来源: 康强网   访问量:336    在线投稿

    一、凡丙类以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对于丙类以下的一般手术,可以由主治医师按实际情况决定。
    二、术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相关护理人员参加。科主任因故不能主持讨论会时,由科主任指定科副主任或其他人员主持会议。
    三、术前讨论必须严肃认真,高度负责,手术人员要对手术患者的病情有全面的了解,做到术前心中有数。
    四、通过术前讨论,要制订出手术方案、手术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为手术安全提供保障。
    五、手术方案要充分考虑到手术各个方面的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手术意外要有应对措施。
    六、对术前病例讨论情况,要在认真整理后记入病案,作为重要医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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