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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高明区召开2012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选定高明区中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提出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笔者了解,与该区全部基层公办医疗机构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相比,该区三所区级医疗机构高明区人民医院、高明区中医院、高明区妇幼保健院仍在延续实行药品加成政策。所谓药品加成,是指公立医院的药品零售价是在药品采购价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加成后形成的,其比例不超过实际购进价的15%,这就是“以药补医”机制的由来。在这一机制下,药品加成收入成为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由此还衍生出“处方费”、“回扣”等医务人员灰色收入。 体现在百姓的实际感受中,不少医院热衷于多开药、开贵药,造成过度检查、过度医疗,增加了患者就医负担,成为“看病贵”的重要根源。举例来说,同样疗效的药物,采购价100元和10元给医院带来的加成收入有十倍之差,这就是医生多开药、开贵药的动力机制。 因此,高明新一轮医改提出试点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被寄予大幅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从而缓解“看病贵”的美好期待。然而,必须充分认识到,“以药补医”机制给医院带来的收入分为明里和暗里的两块,即合法的15%药品加成和由利益输送而形成的灰色收入。 由此,破除“以药补医”,不仅要取消明里的15%药品加成,更要斩断暗里的利益输送,比如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否则,在这种利益输送下,药品批发商或医药代表仍然会通过药品回扣等方式返还给医院、医生,医院多开药、开贵药的动力机制就将依然存在,患者的就医负担就降不下来。 而在斩断不合法利益输送的同时,利益补偿机制的确立也必不可少。该区此次破除“以药补医”改革路线图提出,医院由取消药品加成而形成的收入窟窿,将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来弥补。 总之,只有在改革建立起这样一种机制导向医院“少卖药”所得远胜“多卖药”所得,“以药补医”才能最终得以破除。而从改革成效来看,破除“以药补医”是否成功,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百姓看病是便宜了还是更贵了。 12万家医院招聘,60万名医生护士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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