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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强筋健骨 基层百姓喜得实惠

2012-04-28      来源: 福建日报   访问量:110    在线投稿

优质护理服务作为公立医院改革一项重要举措正在我省各级各类医院大力推进。截至2011年,全省共有132所医院、625个病区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其中,42所三级医院共有468个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患者满意度明显提升,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并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图为医院护士正在精心护理病人。



  福建:基层医改新突破 深入推进正当时


  4月24日,龙岩市武平县十方镇中和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朱美明告诉记者,做村医近20年,从来没有遇到像现在这么好的政策。“去年我的年收入提高了6000元,还考上了职业助理医师。今年我的养老问题也将得到解决。我愿意为村民更好地服务。”他说。

  朱美明的感受,正是新医改政策的叠加效应。回顾三年医改,福建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围绕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先行先试,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社会资本办医、卫生信息化建设等一批福建“亮点”工作受到国务院医改办的肯定。特别是基层医改实现重大突破,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为“十二五”期间持续深入推进医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保基本:

  全民医保深入民心 基层百姓优先受益

  医保全覆盖,是福建人民对医改工作最直接的肯定。

  城乡居民就诊“一卡通”全面启动,全省城镇职工、居民医保费用全部持医保卡即时结算;新农合实现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群众“跑腿”、垫资大大减少;厦门、邵武等20个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全省9个县(市、区)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融合。据统计,2011年,我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分别由2008年的85.29%、49.38%上升到95%;新农合参合率由2008年的91.60%上升到99.28%。人民群众的健康有了更强的保护网。

  在扩面提标的基础上,我省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大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力度;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实现城乡统筹;扩大救助覆盖面;进一步开展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建立“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症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医疗救助。这些举措,为防止和缓解老百姓“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筑起了一道厚实的“墙”。

  去年9月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扩大到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费用继续下降,群众基层就医的药费负担明显减轻。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基本药物的实施,我省大力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通过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等方式,初步建立起运行新机制。

  强基层:

  基层医疗机构“强筋健骨”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健全基层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深化医改的重点,也是我省医改取得良好成绩的关键。三年来,全省各级政府不断增加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就医条件,加强卫技人员培训、健全政府补偿机制。

  在缓解基层人才薄弱问题上,我省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一是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实施《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实现平均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4名。二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个一批”人才工作计划,实行特殊政策,充实乡镇卫生院。三是实施学费代偿制。将学费代偿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省47个县(市、

  区)城区所在地以外的乙类和丙类乡镇卫生院,增加了口腔医学等4个专业。四是实施“千名医师帮扶乡镇卫生院”项目,并积极创新、积累经验。五是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力度,持续实施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

  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2009年至2011年期间,我省共实施96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其中市、县精神卫生服务专业机构15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57个(同步配备急救车和车载设备),农村急救中心2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22613平方米,总投资76520万元,其中******预算内投资35440万元,地方投资41080万元。目前上述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我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服务项目增至10类41项,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55.45%,登记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分别达219万人、47万人和10万人。积极探索推广医院-社区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模式,积极实施城乡已婚低保妇女病免费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卫生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平均完成率达104.6%。

  建机制:

  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

  尽管公立医院改革整体上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城市大型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但我省在社会资本办医、信息化建设、医疗费用控制等方面积极探索,走在全国前列。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卫生惠民项目建设,并积极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措施,促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全省现有民营医院242所,床位数11082张。目前,我省涌现了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非公立医院,全省在建15所民营医院,预计总床位4819张。

  以“数字福建”为契机,我省也在加大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依托政务外网建成全省卫生信息专网及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省、市级居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省属10所医疗机构实现了电子病历、医疗服务等信息共享。建成全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视频系统,覆盖全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建成全省远程医疗系统,覆盖全省县级医院。医疗救治信息系统进展顺利,完成了120车载音视频传输和卫星通信系统建设。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了计算机等软硬件设备,各项业务系统实现网上运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现即时结算。

  此外,我省大力推行后预约诊疗服务、优质护理服务等惠民便民措施,如厦门市各大公立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的预约量已全部达到50%以上。在优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方面,我省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并将控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作为医院评价评审标准的重要指标列入各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我省自2005年开始执行控费政策,6年来门诊次均费用年均增幅2.6%,人均住院费用年均增幅3.56%,而2001-2004年这两项指标分别为8.3%和11.5%。这项工作受到国务院医改办、卫生部的充分肯定。


  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参保情况


  (单位:万人)

  年份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比2008年新增人数及增幅

  参保人数

  人数 增幅(%)

  职工医保 435.73 503.71 554.67 626.35 190.62 43.75

  城镇居民医保 360.73 633.48 671.58 628.82 148.04 30.80

  新农合 2241.96 2350.29 2404 2449.87 207.91 9.27

  合计 3038.42 3487.48 3630.25 3705.04 546.57 17.99

  (资料来源:福建省医改办)

  【来自基层医改的一线报道·故事】


  基层看病,方便!实惠!
  (故事一)
  主人公: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社区的黄庆生、刘玉夫妇。

  老两口一个68岁,一个66岁,都是糖尿病老患者,以往最怕出远门时犯病。4月24日,他们却计划这个“五一”小长假去趟武夷山旅行,且一点都不担心身体。他们说:“我们的家庭医生很厉害,不会让我们犯病的。”

  这位“家庭医生”,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去年3月,中心为两位老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制定了专属食谱和药单,定期安排人上门家访,还配备了相对固定的联系责任医师,24小时提供指导服务。一年多来,两位老人的身体比以前健康了很多。

  而像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种“社区服务+全科团队服务+家庭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正在我省越来越广泛地铺开。全省85个县(市、区)全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
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越来越多的基层群众受到实惠

  (故事二)
  主人公:松溪县祖墩乡登山村村民黄祖灿

  72岁的农民黄祖灿每天只需步行20多分钟,就可在松溪县祖墩乡登山村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点接受冠心病治疗。

  祖墩乡登山村是距离松溪县城28公里远的一个偏远山村,全村人口1262人,目前有99.6%的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去年3月,县卫生局在登山村村干部的协助下,出资在村部设置了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点,为该村及周边3000多名山村农民提供安全、及时的基本医疗服务。

  松溪县旧县乡李墩村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点是一座园林式的“山村医院”,配备了4名乡村医生、2名护士和1名药房收费人员。42岁的艾儒明原是李墩村的“赤脚医生”,经考核合格后成为李墩村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点的一名乡村医生。艾儒明说,这个中心点每天接待近30名山村农民就近就医,使周边4个行政村的近6000名山村农民直接受益。

  (故事三)
  主人公:大田县桃源镇广汤村村民林明奇、建设镇建爱村村民黄起明

  4月25日上午10时,林明奇又来到镇卫生院做康复。他的腰椎间盘突出症康复速度很快,他说这是“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以前真是生不起病啊,一旦住院就要花上千元,我们有病就拖着扛着,不敢去大医院看病,现在有了‘新农合’,我们百姓的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了。”林明奇说,去年7月他患了腰椎间盘突出症,到县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6100多元,“新农合”报销4500元,自己只花了1600元。

  在大田建设镇中心卫生院输液室,抱着儿子正在打点滴的村民黄起明,则对药品零差率的概念很熟悉。“以前孩子发烧治病,平均每天要花40多元。自从有一天医生告诉我,基层医改开始了,药品降价了,同样的病用同样的药现在只要24元。”黄起明说,“卫生院门前就放着药品零售价格告示牌,草珊瑚含片、急支糖浆、阿莫西林胶囊……这些药都降价了,我们看病更
便宜了!”
  福建省三年医改大事记


  ·2009年1月5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的改革发展目标。

  ·2009年4-6月,省政府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领导、统筹协调我省医改工作。6月1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我省2009年医改实施方案。

  ·2009年7月1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09年我省医改工作,并由省医改领导小组与各设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医改责任书。

  ·2010年1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继续提高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2010年1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从2010年起,全省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2010年7月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了2010年全国医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0年全省医改工作,并由省医改领导小组与各设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医改责任书。

  ·2011年1月10日,省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提出民营医院将在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2011年1月30 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订的《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渠道。

  ·2011年5月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1年医改工作,并由省医改领导小组与各设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医改责任书。

  ·2011年5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指出要通过实施“四个一批”人才计划,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技人员队伍建设。

  ·2011年7月28日,全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召开,部署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工作。

  ·2010年2月,我省厦门市列入首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2011年9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全省9个县(市、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于11月11日召开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试点工作。

  ·2011年9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的《福建省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要求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2011年12月2日,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和省医改领导小组的要求,省医改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副总理不断深化医改推动建立符合国情惠及全民的医药卫生体制重要文章的通知》。
 ·2012年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实施全省统一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通过统一平台,实现预约诊疗服务“一号通”,
方便群众预约诊疗。

  ·2012年2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实施范畴。

  ·2012年4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4月2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09-2011三年医改工作,部署2012年医改工作。医改进入新的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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