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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人流复查发现依旧有孕 院方称是并发症

2012-03-16      来源: 燕赵都市网   访问量:46    在线投稿

 

    本报讯(实习记者佘韵 卿江 昊鹏)近日,在房山区中医院做完人流的胡女士复查时被发现仍有孕在身。昨天下午,院方否认此事是医疗事故,称是手术并发症,但该说法被其他医院妇产科医生否定。

  胡女士的丈夫李先生说,妻子32岁,查出怀孕后,在2月25日下午2点半在房山区中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医生说手术没问题,我们就回家了”,李先生说,当时医生让胡女士两周后返院复查。

  李先生说,回家待了几天后,妻子觉得身体不适,下腹有明显疼痛感。3月11日遵医嘱回院复查时,B超师一句“怀孕几个月了”的问话让夫妻二人摸不着头脑,“刚做完人流,怎么还会被问怀孕多久了?”李先生说,他随后询问负责妻子手术的杨医生,对方解释称“可能体内还有血块淤积,B超师错看成孩子了”。

  前天上午,李先生带着妻子去房山区妇幼保健院检查,该院检测报告显示:胡女士有孕两月。当天下午,李先生将此结果告知房山区中医院,医生称,可能是胡女士此前怀有双胞胎,故术后体内仍有一子。

  昨天下午,该院杨医生回应称,此事很可能是“人流不全”导致。他称,胡女士接受的是盲吸手术,存在漏吸或吸宫不全的并发症,这不是医疗事故。杨医生称,术后观察时他和护士均看到绒毛已被吸出,证明手术完成,“否则我们也不会让患者出院”。

  对此,民航总医院妇产科吕主任表示,除非孕妇双子宫,“术后既然已见绒毛,B超还能测出有孕没有理由”。吕主任说,不管是漏吸还是吸宫不全,“这些并发症是人流手术可能引起的,但绝非应该发生的情况”。

  鉴于手术和各项检查费用,加上自己和妻子的误工费,李先生向房山区中医院索赔3万元。该院医务科刘主任说,最多只赔5000元,否则只能由第三方机构——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鉴定事故责任方后,依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赔偿。李先生说,他们不会接受5000元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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