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介绍病情,没有说明治疗方案,患者治疗牙病时,医生未履行告知义务就实施治疗,患者的知情权“被省略”,自己“被强迫消费”。市民温先生将自己在延边大学口腔医院的遭遇反映到本网。记者前往该院采访核实情况时,该院方面对此回应:接受批评,虚心整改。
患者:
牙齿被磨尖 要镶烤瓷牙
日前,温先生在家吃萝卜硌坏了口腔内右上侧的一颗牙齿。随后,他赶到延边大学口腔医院就诊。该院口腔修复科教授崔得哲经检查,为温先生的牙床注射麻药后展开治疗。经过三个小时的治疗,崔得哲递给温先生一面镜子,让他查看自己的牙病治疗情况。
“我一看,牙齿都成了‘耗子牙’,尖尖的。”温先生发现包括自己那颗硌坏的牙在内,有3颗牙齿被磨削成尖状。经崔得哲说明情况他才知道,他总计有3颗病牙需要消炎治疗,然后再安装烤瓷牙。对此,温先生提出质疑:医生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告诉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案就擅自决定实施治疗,致使患者被强迫消费。作为患者,他有知情权,医生应征求他本人意见后再实施医疗行为。
医院:
接受批评 虚心整改
记者就此采访了该院教授崔得哲和院长韩政伟。
崔得哲说,目前,该院还没有执行书面签字就医的管理制度。接诊时,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可以确定治疗方案,实施治疗步骤,最终目的是治愈患者的疾病,不存在为营利而经营的情况。他承认确实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也没有介绍相关的治疗方案和计划,对此,他虚心接受患者指正。但温先生曾表明“我的牙就交给你了”,这是一种托付行为,所以,作为医生他可以对温先生的牙齿实施医疗操作。
“我们是非营利性医院。”韩政伟也表示,该院至今已成立两年,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强迫患者消费的情况。温先生属于个例,但医院的管理确实存在问题,存在不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对此,该院将进一步整改,自3月份起推出《牙周手术知情同意书》等10项患者就医书面管理制度,及发放医院收费标准文字材料,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规范经营,进一步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建议:
医患双方都应履行职责和义务
对于温先生的情况,州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表示,医务人员具有履行告知的义务,在没有实施医疗行为之前,应告知患者其病情及治疗方案,以征得患者同意。如果因为医生不履行告知义务而造成医疗事故,引发医疗纠纷,患者可到相关部门做医疗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相关部门可确定其事故等级和损伤程度,再划分医患双方的责任,予以追究。但也建议患者就医时积极咨询自身病情,配合医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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