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拒绝整改或整改后配送金额仍为零的企业,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将按要求暂停其配送资格,列入不良记录管理。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将该省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整体配送情况予以通报,其中包括网上平台配送金额排名前10位的配送企业、排名第11位到221位的配送企业,以及网上平台配送金额少或为零的167家配送企业。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要求,各有关配送企业结合上述通报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和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药品网上采购,查找问题,积极整改,整改期限至2016年9月30日。 如拒绝整改或整改后配送金额仍为零的企业,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将按要求暂停其配送资格,列入不良记录管理。整改期间,如有疑问可与该中心联系。 本文为转载,我们不对其内容和观点负责。 我是康强药师网微信执行总编,欢迎加我个人微信号交流 81291749 文章来源: 医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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