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截止目前为止,已有136家药品批发企业被通报。
近日,浙江、安徽、江西等多省食药监局均通报了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自查报告的药品批发企业名单,截止目前为止,已有136家药品批发企业被通报。 自查结束,药监整治大检查开始!
在国家食药监总局5月3日出台《关于整顿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以来,各省陆续开展药品流通企业整治行动,药品购销环节的“证、票、账、货、款”为这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
公告要求,5月31日,是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对是否存在涉嫌挂靠、走票等方面问题进行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报送省级药监部门的最后限期。凡逾期不上报自查情况的,进入整治阶段后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发现问题要严惩。
如今,自查阶段的截止时间已过了大半个月,还有部分省份仍未公布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企业自查报告》的企业名单,相信,其余省份的名单也将陆续公布。接下来,也准备迎来药监部门的整治大检查。 毫无疑问,按国家局的要求,自查已经结束,接下来药监部门的大部队或许已经在去检查的路上了。对于众多药商而言,国家多部委联手的药品流通行业整治行动已经开始了,暗访、明访、各种访,抽查、飞检、串检、各种查!可以说,合规,是目前各大药商生存的第一法则! 如何合规?
医药人必须牢记国家局重点查处的药品批发企业十种违法行为!并且,根据国家局要求,对存在以下(一)、(二)、(三)、(四)、(五)项行为的,将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姓名和身份信息;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实施联合惩戒。
以下是目前各省通报未按规定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名单: 请移步 阅读原文 获取更多药店行业新闻 本文为转载,我们不对其内容和观点负责。 我是康强药师网微信执行总编,欢迎加我个人微信号交流 81291749 文章来源: 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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