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版)介绍,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4月24日下午,清城的杨女士到清城区沿江路一药店买感冒药。店主向杨女士推销了一盒12粒装的感冒片。杨女士吃了两天(共4粒)后,感觉稍好转就不吃了。杨女士说,如果药店能拆零卖给顾客,这盒10多元的感冒药就不会浪费了。
清城一药店在货架设置了‘拆零专柜’。 ■党报热线记者调查: 拆零销售的药品存在安全风险 4月26日上午,记者调查了清城辖区10间药店,其中4家药店自称没有药品拆零专柜。 清城先锋西路某药店店员说,药品拆散后销售难,如一些没有独立包装的药品。还有一些瓶装的药品,如果拆散分装销售给顾客,顾客回家后,有可能因为存放药品的地方潮湿而存在安全风险。 该店员还表示,拆零销售的药品其实就是一些普通的感冒药,价格相对较低。目前,药品生产企业已设计小包装,一盒10粒左右。对于一般性的感冒患者来说,其药量是较为适宜的。 在清城先锋路、环城二路、曙光二路等路段多间药店,有的药店设置了拆零专柜,但药品相对较少,只有10种药品左右;有药店将拆零专柜设在货柜下格不起眼的地方;有的则没有设置拆零专柜,只是在收银台旁边的空地放置药品,旁边货架挂上‘拆零专柜’小牌子。 在调查的10间药店中,清城先锋西路一间药店相对规范。该药店在收银台后面的货架上,设置了约一平方米的拆零专柜,里面摆放的药品超过30种。 该店员说:‘设置拆零专柜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购买需求。’ 去年药品企业回收过期药品70万元 据了解,不少市民都遇上买了药吃不完就已经痊愈的情况。这时,剩下的药一放再放便过期浪费了。清远本土一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去年在全市范围内向顾客回收过期药品,总价值70多万元。这些回收的药品主要是普通感冒药、胃肠药、心脑血管药等三大类,占回收药品总量的七成。 据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良安科长解释,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已设置了拆零专柜的药店,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范操作。如果没有设置拆零专柜的药店,则没有要求其强制设置和执行。 ■ 相关链接 拆零销售的药品要集中存放专柜 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版)介绍,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药品拆零销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拆零销售期间,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图/文:清远日报记者 陈柏益 2万家药店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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