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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药店,合同怎么拟?这有三篇文案,不谢。

2016-04-13   作者:康强药师网    来源: 百度文库   访问量:864    在线投稿
【导读】药店合伙经营合同>>>>>>>>>>>>>>>>>>>>>>>>>>>>>>>

药店合伙经营合同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药店合伙经营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药品零售店,店名为***市****药店。总投资为人民币3000000元整,甲出资1500000 元,乙出资_1500000_元,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50_%,乙方占投资总额的_50_%。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

第二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

2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月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结算后,再投入作流动资金。待年底总结算后进行分红。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作为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按股份所占比例承担(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5、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 ,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合作终止时,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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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X大药房合作协议

 

经各股东协商,本着诚信守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理念,决定在瑞金市绵水路时代广场B1栋开设一大药房,现取名“XX大药房”。为了管理和解决营运中一些问题,确保药房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订了以下合作协议:

一、药房股东成员:

二、出资方式:由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三、药房预定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八十万。

四、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有股东严重或多次违反药房章程制度及协议,百分百全退出股权;如果有股东中途退出,只能由原在联股东接股,否则不给予退出,强蛮退出的只退股不退资。

五、   本药房的解释权归三位股东所有,本药房的所有风险,由股东共同承担。

六、   本药房的利益分配,按各股东出资历比例分红。

七、   控股方式:本药房由       来控股,裁决本药房所有事这且;管理各股东、章程控制协议,其股东必须遵守执行。

八、   工作安排:

1       负责:

1)负责本店外的批发业务及洽谈价格,回收资金;

2)负责协助店长工作及所有营业额外负担提高,售后服务;

3)负责本店所有员工的工作监管,落实到位

4)负责本店的产品宣传及媒体宣传,并且要加快提升营业额。


2        负责:

1)负责本店的所有批发进出货管理;

2)负责本店的批发客户的售后服务;

3)负责本店的所有制度落实到位;


3        负责:

1)负责本店的业务量及售后服务,洽谈客户及价格;

2)负责本店的医务安排中西药师工作;

3)负责本店的办公室内的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4)负责本店的批发价格是否属实,做到大公无私。


九、药房的基本管理制度,药房不设董事长,只设总经理。

十、股东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股东会应对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作为安排事实。

十一、药房的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经营中资金应由用资历金部门申请,签字;然后交与总经理审批,最后再到财务报帐、结算。

十三、解散事宜:

1、   药房解散时应由股东会议表决,表决后应对药房进行盘算,清算结束后,应就制作出清算报告,或者交由主管机关确认,并且公告药房终止;

2、   如果有任何法律责任,由各股东共同承担;

3、   药房的债权债务由各股东共同承担;

4、   最终解释权及章程协议归股东会;

5、   本协议经务股东共同协商订立此协议,并于各股东签字即日生效。

6、   本协议无须公证,同具法律效果。、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证,存档一份。

 

签约地点:              股东签字:               

 

                     签定时间日期:201        

2.jpg 

====================


                 药店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药店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
、甲方是开福区       号门面的所有者以及使用该门面的楚某堂黄金海岸药店的实际经营者;
    2
、乙方有在长沙市辖区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以及销售经营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企业全部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权利,并有权自行或与他人合作设立分支机构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并销售经营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部产品和服务;
    3
、现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在开福区       号门面设立乙方的分支机构,名称暂定北京同仁堂长沙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黄金海岸分店(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定为准)。
   
现甲乙双方就合作设立北京同仁堂长沙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黄金海岸分店(下称合作药店)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一、开店地点
    1
、甲乙双方合作设立同仁堂黄金海岸分店的地址为甲方所有的位于开福区        号商铺,目前为甲方正常经营的楚明堂大药房黄金海岸店。
    2
、商铺基本情况为:
   
所有权人:
   
座落:
   
建筑面积:
   
层高:
   
二、出资方式和比例
    1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药店为独立核算的药店,独立于乙方的其他分店、也独立于乙方及乙方的关联企业;
    2
、甲方向合作药店投资人民币200万元,占49%的合伙份额;
   3、因本协议项下合作药店占用甲方正常经营的楚明堂大药房黄金海岸店的全部场地,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楚明堂大药房黄金海岸店(即甲方)补偿人民  60   万元,该款项直接冲抵甲方的投资款;
    4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银行设立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双方的投资款及药店筹备过程中款项收支;
    5
、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除去本条第三款所述补偿款外的全部投资款,即人民币  140   万元支付至双方依前款约定开设的银行专用账户;
    6
、乙方允许合作药店登记为乙方的分支机构、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销售经营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任何产品和服务,乙方占合作药店51%的合伙份额;
    7
、甲乙双方对合作药店的红利分配、追加投资、风险承担均按照甲方占49%、乙方占51%的比例进行。
   
三、门店装修
    1
、装修方案、设计图纸由乙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为提升门店的装修品位和品质,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装修方案和设计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当采纳,并对装修方案、设计图纸及使用的材料做出调整;
    2
、装修公司/队伍的选聘、装修现场管理、装修材料及家具、家电的采购等装修实施的全部事宜由甲方负责,该等费用全部从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所述的专用账户中的投资款中支付;乙方有权对装修管理、物品采购、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四、工商登记及证照办理
    1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药店应当登记为乙方的分支机构,名称暂定为北京同仁堂长沙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黄金海岸分店(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定为准);
   2、为满足经营需要,合作药店应当办理如下证照:
                           
    3
、合作药店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前款所述的全部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五、经营范围
    1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当列出清晰的目录载明乙方分支机构可以经营的全部项目和品种,并对甲方不理解之处充分释明;甲乙双方应当根据经验及实际情况,共同决定合作药店经营的项目和品种;
    2
、经营过程中根据药店的实际经营状况,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经营的项目和品种做出调整;
   
六、员工聘任与管理
    1
、合作药店由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店长,负责药店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指派一个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对药店的管理;
    2
、合作药店暂定招聘员工     人,具体的选聘和解雇由甲方决定,乙方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3
、凡是合作药店的员工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因此产生的费用从合作药店的投资款及经营收益中支付;
    4
、各岗位员工的工资待遇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商量确定;
    5
、在没有制定单独的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前,合作药店统一使用乙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
   
七、财务和印章管理
    1
、乙方指派一名人员担任合作药店的会计;出纳和其他财务人员由甲方指派或选聘;
    2
、合作药店所有对外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员的书面同意方能签字盖章;
    3
、合作药店的所有支出都必须经过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员的签字同意;
    4
、合作药店的所有印章包括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全部由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人员负责管理;
    5
、乙方对合作药店的财务管理和印章管理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八、进货退货
    1
、乙方负责按照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确定的经营项目和品种向合作药店铺货;经营过程中,合作药店根据经营情况每    月向乙方提出进货计划,乙方应当在收到进货计划之日起  日内按照该进货计划向合作药店送货;
    2
、合作药店的所有铺货、进货无需先行支付货款。合作药店按照实际销售的货物支付货款,货款每    月结算一次,合作药店应当在结算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期货款;
    3
、对于滞销以及临近过期的物品,合作药店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换货;合作药店每    月向乙方提出一次换货或退货请求,乙方应当在收到合作药店的退换货请求后    日内完成退换货。
   
九、追加投资
   
因扩大经营、添加设备、或其他原因需要追加投资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
由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比例追加投资;
    (2)
向甲方、乙方、乙方股东或任何第三方借款,并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十、合作期限
   
本协议项下事宜的合作期限为    年。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重新签订合作协议,或者顺延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不再继续合作的,合作药店应当将药店未售完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等销售物品全部退回乙方;商铺的装修及添置的家居、家电全部归甲方所有。
   
十一、商铺租赁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药店承租甲方所有的位于开福区      号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第一年年租金为     元,即     /月,租金每   月支付一次;以后年租金每年递增    %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药店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基本证照办理完毕、印章刻制完毕后,应当以合作药店的名义与商铺所有权人另行签订商铺租赁协议,该租赁协议的租期、租金标准不得违反前款约定。如本款约定租赁协议未签订的,不影响甲方按照前款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
、甲乙双方协议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
    2
、甲方未支付投资款经乙方催告后拒绝支付或者迟延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
、无论何种原因乙方丧失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以及销售经营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企业全部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权利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
、本协议终止的,除违约方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外,合作药店应当合作药店应当将药店未售完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等销售物品全部退回乙方;商铺的装修及添置的家居、家电全部归甲方所有。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予以足额赔偿。
   
十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附则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副本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
、未尽事宜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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