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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学习第1篇

2016-04-14      来源: 药圈   访问量:454    在线投稿
【导读】小编说好了要按照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最新更新给大家再分享一次。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及药事管理已经发布,在两个月前小编说好了要按照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最新更新给大家再分享一次。

    有同学说法规很简单,的确阅读很简单,但还是要很多要记的,每一年都会有同学认为简单而留到最后学习。导致学法规时已经时间来不及。其它三科都过了,就法规没有过。建议大家不要只留几天学习。学习法规有一个好处,因为容易阅读。可以让我们学下去。当学完一遍,你也养成了学习的好习惯。有学习习惯你就会想着办法挤时间每天学习。

    第1天的学习包括了药事管理与法规的**章按大纲整理的全部内容,**章也因为去年发布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行办法和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更新了内容。小编是2015年和2016年两本教材放在一些核对,已经把更新的内容用紫色字体突出显示。因为是新增内容,基本上把新增的内容一个字一个字的敲上去了。以后的新增内容会根据大纲的要求等进行删减。

 

以下是今天**天学习的内容,**章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

1执业药师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内涵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目的:实行对药学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

性质:属于执业资格制度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执业药师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并指导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则主要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考试

一般每年举办一次。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由本人提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至6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考试分为4个半天,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

    ②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 井有一定的专业工作实践经历(工作年限)。 在报考条件中对专业工作年限的具体规定是,对中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对大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对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对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或者"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中药学类和药学类两类。中药学类和药学类每一类别都包括四个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参加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考试周期和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管理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周期对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不适用,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

注册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机关、院校、科 研单位、药品检验机构不属于执业单位,不予注册;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注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④经执业单位同意。

    此外,再注册时,还应有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注册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的,除按******注册提交材料外,也应提交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注册:

    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③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

    ④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主要包括: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执业药师业务工作的)。


    注册程序: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

    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

    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注销手续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


执业药师的职责

执业药师的主要职责是保障药品质量与指导合理用药。

    ①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②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③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④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求:

内容应以药学服务为核心,以提升执业能力为目标,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职业道德准则、职业素养和执业规范

3.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

4.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

5.药物治疗管理与公众健康管理

6.与执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与进展

7.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8.药学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知识等。


    继续教育形式体现有效、方便、经济的原则,可采取面授、网授、等多种方式进行,积极探索网络化培训方式,有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拓展培训空间,提升培训效率。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中国药师协会或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 15学分的继续教育。学分全国范围内有效。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登记制,实行电子化管理。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继续教育内容、形式、考核结果、学分数、施教机构等信息。


2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

执业药师职业道德

我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具体内容:

1.救死扶伤,不辱使命

2.尊重患者,平等相待

3 .依法执业,质量**

4.进德修业,珍视声誉

5.尊重同仁,密切协作


    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是指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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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强网友 20160512日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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