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药品采购中心近日公示部分中标药品生产企业不履约行为的处理结果,公示期为2015年5月11日-17日。
根据公示,2015年1月份以来,受原材料涨价、企业GMP认证改造等因素的影响,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等16家生产企业提出废标申请。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第23条、<自治区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不履约情况处理办法(试行)>第26条的规定,经自治区药招办工作(扩大)会议研究,拟给予以下处理: 一、给予申请废标的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等12家生产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二、给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标后申请废标的桂林华润天和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记入不履约行为记录的处理。 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及时与宁夏药品采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951-6891038 15909505109 联系人:王剑 莫瑞婷 拟废标药品品种及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处理意见 2万家医药制药招聘,6万名药师求职,上康强医疗人才网 www.kq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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