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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家医院照一次CT 医检结果互认需破除以检养医

2015-03-31      来源: 全球医院网综合   访问量:306    在线投稿
  这是许多患者尴尬乃至窝火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单据攒了一堆,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花费,检查结果也是一样。面对较为强烈的患者质疑,我国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一些医院反复强调医检结果互认很困难,表示重复检查是为了患者的健康。   
【现状】   
换一家医院照一次CT   
重复检查何时休?
哈尔滨市民李慧是一位80后妈妈,生完孩子后一直咳嗽、气短,并伴有低烧。2014年2月初,李慧在黑龙江省医院做了肺部CT检查,被诊断为间质性肺炎。随后,李慧又拿着片子到哈尔滨医大一院,希望得到专家进一步确诊,却被告知,检查结果不认可,需要再拍一次肺部CT。
李慧想,哈医大一院是黑龙江省内闻名的医院,医生提出质疑也许是因为省医院的检查结果有误,便又做了一遍检查。两个医院的检查结果完全相同,都诊断是间质性肺炎。同一种病,为啥让我一周内做两次CT?   
和李慧的经历类似,来自安徽的老人付加德去年3月腰部扭伤,他去北京医科大学大兴人民医院拍了一次X光片,之后去北京世纪坛医院就诊,医生又要求拍一次X光片,两次医检结果完全一样。   
北京市民傅先生对记者说,像李慧、付加德这样重复检查的经历许多人都遇到过,无论在同一个城市还是在不同的城市,只要去医院看病,都会遇到检查重复、结果互不认可的问题。
针对社会质疑,原卫生部2010年发文要求,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一些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也发文要求,互认范围及内容包括一级医院对二级和三级医院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等。例如,卫生部门要求医院对谷丙转氨酶、白蛋白、总胆固醇等抽血化验,以及X光、CT、心脏彩超等项目检查结果互认。   
但是,具体到很多医院和一例例的患者身上,医检结果互认却依旧相当远。
【调查】
互认要求遭遇软抵制
到底为了啥?
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医检结果互认有利于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降低病人就医费用,简化就医环节,改善医疗服务。但是,医检费用占医院收入比重较大,因而推进医检互认容易受到医生的软抵制。   
说到底,还是与院方经济利益有很大关系。某三甲医院医生表示,按照医保相关规定,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例,三级医疗机构控制在45%以下,而门诊患者药费比例不超过20%,其他的费用构成,就是处置费、检查费等。   
这就要求我们控制药费和检查费的比例,假如一个病人,相关检查在别的医院做了,而转到我们医院不重新检查的话,他的费用大部分是药费。按照规定,药费超出比例的部分要由医生支付。为此,医生需要以重复检查来平衡药费的比例。   
另外,医院的仪器都是自己花钱购置的,一台100万元的仪器,当然得尽可能把成本赚回来。超出的,就是医生的绩效工资。一些医生表示无奈,减少医院的药价收入,就只好从医检中增加收入。   
黑龙江省一家三甲医院院长表示,部分省市在贯彻落实卫生部医检互认规定时,通知各医院是否需要重复检查由接诊的临床医生确定,而院方认为检查结果互认风险很大,容易造成误读,影响对患者的诊治。   
分析人士认为,国家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医检互认,减少重复检查;但是一些省市卫生部门的通知又赋予临床医生以最后决定权,这样一来,国家政策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容易变形走样,因而重复检查难以避免。
【分析】
让患者少花冤枉钱
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哈医大二院副院长焦军东表示,自从医检结果互认的政策推行以来,下级医院认同上级医院的检查结果执行比较好,而作为上级医院,对于下级医院的检查结果确有担心。
比如超声检查,患者拿来了地市级医院的超声结果,我的医生就得想一想,如果做得不行,就要重复检查,这也是对患者负责。焦军东说。
当然,对重复检查的质疑也不乏误会的成分。有时候,患者认为的重复检查,其实并非如此,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难以从一张医学检查申请单上了解检查的不同,产生误解。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院医生金龙说。   
金龙解释说,如果一名患者在甲医院做CT检查,发现肺部有阴影,然后选择到乙医院治疗,那么乙医院的接诊医生在问诊、读片之后,极有可能让患者再做一次CT检查;这名患者入院做手术前,有可能还要接受一次CT检查。第二次检查是增强CT或高分辨薄层检查,第三次检查是为制订手术方案提供依据。
如何做到既不影响疗效,又让患者少花冤枉钱?黑龙江省卫计委医政处副处长赵昱辉表示,一是构建医疗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医院资源共享;二是将医生的收入与检查收入分离,从根本上改变检查提成的收入办法;三是患者多了解自己的病情,多咨询专业医生,以减少被重复检查的几率。   
此外,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对于重复检查项目征求患者意见,并给予合理解释,有助于消除患者的疑虑,增强患者就医的满意度。焦军东说。(文/新华社记者 张玥 肖思思)
同一项医疗检查,这家医院不认那家医院的医检结果,只要患者来就医,就必须重新检查一遍。如此这般的折腾,医生倒是不厌其烦,患者却得付出更大的就医成本,为这种重复检查埋单,看病焉得不贵?
当然,不是说所有的重复检查都没必要。一般来说,患者转院,多是从医疗水平相对较低的小医院向条件好的大医院转,由于医疗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各级医疗机构在检查水平上确实存在差异,医检结果互认就有一定的风险性。在这种情形下,医生本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重复检查,有时可说是必须的,非如此不足以更准确地诊断患者的病情。但是,一些医院要求患者在血常规、肝肾功能乃至做CT、拍X光片等常规项目上重复检查,就说不过去了。如果缺乏正当的理由,其做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跟以药养医一样,是以重复检查来养医。
为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促进合理检查和合理诊疗,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原卫生部于2010年就发文要求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一些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也明确了互认范围及内容。但是,一些医院之所以对医检结果互认的要求消极应对,关键还在于利益作祟。在以药养医体制加重患者负担而久为人们所诟病的背景下,医院不得不适当控制药费,药费或许会降下去一些,但检查费用却可能会翘了起来,患者仍然不堪重负。更有个别医院,对医检结果互认实行选择性互认。比如说,收费四五元的血糖检查,认了也就认了,但动辄上千元的核磁共振 、CT等影像检查,可是医院的发财树,要其认可别家医院的检查结果,无异于与虎谋皮。
看来,要让医检结果互认得到落实,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一方面要促进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使各级医院在医检的设备、方法上都遵循统一的规范,以医检结果的标准化为一单通的畅通无阻扫除技术羁绊;另一方面,对于医检结果互认的**障碍即以检养医,则需要改革多做一个检查就多一份收入的医疗服务收费制度。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夏涛就建议将检查所得与医院分离,由当地政府负责辅助科室人员工资奖金、仪器设备耗损维修等费用,这应当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良好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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